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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福建”发布关于发布《福建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 建议加强与国家算力政策的衔接,对全省各类算力进行统筹规划。推动算力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建设网络化、分布式、普惠性、易用性、绿色安全的综合性算力公共服务平台,强化算力服务支撑。用好民宁合作机制,推进“民宁算”。对年采购算力服务总额达到1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总金额50%的比例给予补贴当年购买的实际服务费用,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全文如下: 福建省多举措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赋能。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我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动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业态深度融合赋能应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举措。 1.支撑模型研究模型:聚焦行业场景需求,引导具有行业数据集和高水平处理能力的人工智能行业垂直模型发展,推动“人工智能+”增强行业应用。聚焦工业、教育、医疗、交通农业、海洋、气象等领域,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加强数据供给、开放应用场景,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人工智能产业垂直模式产学研,加快技术开发和应用拓展。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技术进步、应用维护升级、用户评价和推广效果等因素,评选优质垂直行业项目,根据项目推广效果分阶段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 。根据创新产品技术、推广应用效果、用户侧评价等因素,评选出优质人工智能产品,对每件产品授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和补贴。鼓励地方政府对人工智能企业研发经费给予奖励和补贴。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快专利布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集、推动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研究和基础技术发展,提供模型库、算法包等开放共享服务,促进成果转化和应用。根据平台建设和共享能力、实力、开放服务等水平,选择优质人工智能创新平台,按不超过5的比例,向龙头平台建设单位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平台建设实际投资的0%。鼓励各地加大人工智能领域资金投入,创建应用试点基地人工智能产业基地,发展共性行业应用平台,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动“人工智能+”在本行业和领域的应用。将与数字赋能全面部署有机融合推进,推动人工智能与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六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到2027年和2030年,新一代智能终端和智能车身的应用渗透率将分别超过70%和90%。聚焦政务服务、社会管理、辅助决策等普通高频需求政务领域,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规模模型规范应用和持续优化,提高服务管理和管理效率。加入“大金砖合作”,推动人工智能国际合作。深化“智力赋能百场景”活动,征集发布人工智能学习需求场景需求和解决方案,加强供需对接,推动共性应用场景复制。教育、住建、交通、文化旅游、医疗等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各提供10个以上申请情况,并协调落实具体方案。地方等行业主管部门创造条件加快开放应用场景,以场景带动发展人工智能模型和代理的应用。 。实施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分级培育计划,构建硬体科技、“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专业化中小企业、冠军中的个体冠军组成的人工智能业务体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作用,加强与技术先进或高水平人才团队的人工智能企业合作,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加快发展。推动软件信息服务业务智能化转型,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再创新。加强人工智能企业培育服务,根据综合实力、研发创新、市场应用等评选优质人工智能企业,给予各企业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300万元。引导企业实施人工智能模型及代理及应用开发项目,支持申请列入无投资要求的省级重点改造项目,享受资助项目技术改造专项支持政策。鼓励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人工智能相关现有标准制修订,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对标准战略实施者按规定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国资委、市场管理局) 六、加快福州、厦门、泉州园区开发建设各城市制定实施支持辖区人工智能园区建设的专项政策。福州、厦门、泉州三个省级人工智能园区负责协调场景开放、数据供给、资金参与等。未来三年,每个项目将吸引30家拥有关键技术和竞争力的人工智能开发企业或团队,每个项目将支持开发50个以上领先和示范的智能代理或智能终端产品。鼓励人工智能产业园区、人工智能产业集群等。根据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发展成果,调整人工智能园区名单。每年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人工产业园区开展产业投资项目等活动。推介、项目路演、供需对接。支持省级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拓展功能,完善人工智能领域,扩大人工智能企业规模,促进产品和项目精准对接。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成立人工智能协会,推动人工智能培训和交流。充分发挥专才、专精、数字经济等基金的引导作用,设立省专精、专精、创新等人工智能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人工智能产业和项目的投资。 。全省计算能力。推动算力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打造网络化、发送化、普惠化、易用化、共享化的广阔综合算力公共服务平台。安全安全,强化计算服务支撑。用好民宁合作机制,推进“民宁算”。对年度购买算力服务总额达到1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当年实际购买服务成本50%的比例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 。深化公共数据整合管理,依托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和公共数据开发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公共资源开发、应用和开放。建设高质量数据集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数据资源库,提供基础信息、技术指导、开放合作等服务,每年推动开发10个以上基于人工智能需求的高质量数据集智慧。建立产品供给机制和需求对接机制,各地各部门积极协调推进本领域数据资源采集、存储、管理和开发,丰富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省级数据标注基地建设,培育数据标注产业生态。引导各地培育一批“小而精、小而高效”的工业园区数据要素,对入选的省级工业数据要素按规定给予奖励。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探索发展可信数据空间,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和使用。对选定的国家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试点项目的创新,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d 人才和团队。随着省级人才“百人计划”和“福建八个人才”培养计划的出台,采取单独指标、单独分组、加大选拔比例的方式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的人才和团队。按照“一案一议”政策,对能够在福建落地、实现重大产业突破的顶尖人工智能人才和先进技术突破团队给予支持。成立专门的人工智能产业链专家组,选派多名咨询科学家,为业务发展提供项目指导、技术支持、资源引进等服务以及资金支持。支持用人单位邀请青年人工智能人才来闽交流合作,提供国际旅费补贴、工作补贴等。按照规定。建立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名单,开展省级眼视等级自主识别试点,建立骨干工程师名册,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奖金。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智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支持人力资源机构加大对人工智能产业的服务力度,促进人文服务业与人工智能产业联动发展,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人工智能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设通识课、微课等。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充分发挥服务“四通四达”机制的作用。帮助企业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瓶颈。鼓励建设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优质开源项目,培育开发者生态。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提供商,打造“模型即服务”、“代理即服务”。推动省技术标准委员会加强重点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布局,提高技术标准服务水平。完善工业等平台安全风险监测,支持平台设备和服务功能升级,加强数据安全服务商培育,提高人工智能安全防护和服务支撑能力。加大宣传引导、示范推广力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环境。社会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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